石家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

2024-01-20 10:10:20 阅读: 599

石家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材料:

石家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

1、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;

2、承诺授权书2份;

3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《个人信用报告》夫妻双方各1份;

4、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;(委托代办的可通过拍照,扫描等方式提供身份证明);

5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,夫妻双方各2份;

6、结婚证复印件2份;

7、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同时提供本人《军官转业证书》(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);

8、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。(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)

9、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份;

10、购买商品房的同时提供: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。

11、购买存量房的同时提供: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,原房主身份证、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贷款受理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各2份。(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中不能明确显示“房屋竣工时间”或“建成年份”的,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。)

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条件:
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2、开设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(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,将原来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,补缴至正常公积金账户的);

3、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,信用良好;

4、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住房,并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;

5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;

6、购买市内长安区、新华区、裕华区、桥西区、高新区首套自住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;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%。购买其他县(市、区)自住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;

7、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;

8、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;

9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,应符合相关规定;

10、法律、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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