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

2024-01-14 10:43:14 阅读: 662

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如下:

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

1、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》一式2份

填写要求:

(1)请使用黑色签字笔;

(2)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;

(3)共同借款人: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,没有的无需填写;

(4)购房情况:所填信息在拆迁安置协议中查找;

(5)购房金额(即增加投资部分)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;

(6)申请人、配偶、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。

2、身份与婚姻证明(申请人、配偶、共同申请人、抵押人均提供)

(1)身份证原件(可使用电子证照);

(2)户口簿(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)原件;

(3)婚姻状况证明原件,包括结婚证(可使用电子证照)、离婚证(可使用电子证照)和离婚协议书、离婚判决(调解)书等;

(4)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,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。

3、首付款票据原件

4、拆迁安置协议原件

5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(可使用电子证照)

6、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(以他处房产作抵押的需提供,以下两评估机构自行选择)

另外,材料备齐后,请按1–6的顺序排列,申请即时受理,3个工作日审批完结。

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要求:

1、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发放通知后,应及时领取当年的还款计划表。建议每月存款时比还款计划适当多存一些,以防止在遇利率调整或银行收取账户费等特殊情况扣款不成功,形成逾期影响个人信用。

2、在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,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,借款人应每年索取新的还款计划表。

3、每月20日扣收贷款,借款人应保证每月19日前足额存入还款账户。

4、提前还款在贷款偿还满一年后的每月1—19号的工作日办理,不收违约金。

关键词: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