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哪些材料

2023-10-15 10:39:15 阅读: 417

烟台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哪些材料

烟台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:

1、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》一式2份

填写要求:

☆请使用黑色签字笔。

☆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。

☆共同借款人: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、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(含配偶),没有的无需填写。

☆申请人、配偶、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要面签。

2、身份与婚姻证明(申请人、配偶、共同借款人均提供)

⑴ 身份证原件;(可使用电子证照)

⑵ 户口簿(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、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)原件;

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,包括结婚证(可使用电子证照)、离婚证(可使用电子证照)及离婚协议书、离婚判决(调解)书等。

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,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

3、购房合同 原件

4、商业贷款 借款合同 原件

5、商业贷款结清证明 + 还款凭证 原件

6、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(可使用电子证照)

材料备齐后,请按1–6的顺序排列,申请即时受理,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。

关键词: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